分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 湖北科技学院工会

发布日期:2014-12-22        点击:[]

未知 发布时间:2014-12-22 来源:本站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工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工作在工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做好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湖北科技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规定,特制定分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1、在院工会和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响应院工会的号召,执行院工会的各项决定。

3、组织本院的会员积极参加院工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4、动员和组织本院的教职工积极参加教学、科研、业务工作,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维护好本院会员的民主权益,做好本单位的民主监督工作。

6、深入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积极真实地向院工会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热心为本院的教职工办实事,关心和慰问伤病的同志。

7、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及时发展新会员。

8、做好本单位的女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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