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特困职工家庭困难专项补贴的通知 - 湖北科技学院工会

发布日期:2012-10-10        点击:[]

刘洋 发布时间:2012-10-10 来源:本站

各工会小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院党委、院行政、院工会开展“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对全院确有特殊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在春节前夕进行一次扶持救助活动。合情、合理、合法解决其实际困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与程序:

1、08年度期间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医院病历和住院发票为准)。

2、确因曾患重病和长期患有慢性疾病,家庭因疾病致贫、返贫,其医疗费自付部分达到10000—15000元以上者(以住院发票为准)。

3、家中突发的天灾人祸或特殊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或个人。

4、凡参与抹牌赌博和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超生子女的家庭或个人,不能申报特困补助。

5、推荐程序按照个人书面申请阐述理由并填写困难专项补贴表,各工会小组在本单位召开会议进行认真评定,加盖所在总支或直属支部公章,报院工会后,由院工会组织全体工会小组长进行无记名投票,票数过半者以上,方可通过。

6、此项工作务必于2008年12月8日前交申请和发票复印件到院工会。

7、救助标准:待工会小组长集体讨论后,按各家庭具体情况订级。

咸宁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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