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工会组织召开四届三次教代会提案交办会。校纪委书记鄢文军同志出席会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工会常务副主席黄知荣同志主持。
会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智同志介绍了本次教代会提案整体情况。本次共收到代表提案26件,经提案委员会讨论,拟立案9件,转建议7件;提案涉及到教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与发展、职工心理健康、安全保卫等方面。
黄知荣同志就提案办理的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办好学校的重要途径;二是主办单位要会同协办单位,认真研究、专人负责;三是在必要时可邀请“提案人”共同现场考察、调研,提高提案办理的满意度;四是在时间上要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参会的各单位就涉及到本单位的提案进行了交流及表态发言,表示要认真研究、及时沟通、按时办理。
鄢文军同志最后发表讲话。他指出,代表们积极提交提案,是积极履职的表现,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提案办理过程中,工会要统筹协调,提案办理单位要认真对待,把提案办理过程当成积极推动工作的过程,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全校教职工要形成共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推动学校事业的不断发展。
鄢文军同志还就不断提高提案质量、规范立案标准、提案办理及优秀提案、优秀提案办理单位的评选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